就在不久前,有外媒放出重磅消息:伊朗可能计划向中国采购一批歼-10CE战斗机。但事情还没尘埃落定,岛内学者郭正亮就跳出来“善意提醒”:如果伊朗真要买歼-10CE,一定得要求“现金交易”,否则中国可能就要吃哑巴亏。
根据“亚洲防卫安全”、《防务简讯》等多家外媒报道,伊朗已明确表达了采购中国歼-10CE战斗机的意向,规模可能为10至36架。虽然双方尚未正式官宣,但伊朗防长纳西尔扎德此次访华,据称就包含与中国军方就战机采购进行的密谈。
为何伊朗此时急着引进战机?答案很简单:缺。非常缺。从实战角度看,在伊以冲突期间,伊朗的空军几乎没能有效支撑任何一场像样的对空作战。以色列空军不到72小时就掌控制空权,革命卫队的高级将领在空袭中伤亡惨重。伊朗即使拥有大量导弹、无人机、弹道武器,也在缺乏战斗机掩护的情况下,无法真正形成体系作战。
从装备水平看,伊朗现役主力战斗机几乎都是“古董级”选手:F-14“鬼怪”、F-5战机,最先进的型号也早在70年代就停产。此前采购俄罗斯苏-35的协议因各类政治、交付与后勤问题迟迟搁浅,至今一架未交。
这一系列背景决定了:伊朗引进先进战机是当务之急,而中国正是目前唯一既愿意、又有能力提供这种战机的国家。表面上看,伊朗“转向中国”像是一种战略选择,实际上更像是被局势“逼出来的务实决定”。
伊朗在俄乌战争后对俄罗斯的武器供应能力产生了质疑。苏-35迟迟未交付让伊朗明白:光靠俄方不保险,尤其是在西方制裁下,俄军工体系自身都难以为继,出口客户注定“排不上队”。
其次,面对美以步步紧逼、核协议无果、停火协议脆弱,伊朗急需在军事上展示“战略定力”。中国的歼-10CE不仅是成熟的4.5代战机,还在印巴冲突中“实战亮相”,击落“阵风”的战绩更是让它在国际军贸市场名声大振。
图为歼-10CE战斗机
从地区战略看,伊朗若能组建2至3个歼-10CE中队,不但能增强防空、反击能力,还可在波斯湾地区形成对沙特、以色列空军的威慑,平衡中东空域力量分布。这笔交易,于伊朗而言,是一场“救火式军购”;于中国而言,则是一次展示装备出口能力、稳固地区伙伴关系的机会。
岛内学者郭正亮提出的“收现金”建议,乍一听似乎有些“冷血”,但从现实情况来看,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。伊朗在国际金融系统中遭遇多年制裁,无法通过SWIFT完成正常外贸支付,资金结算渠道受限已是不争事实。
伊朗内部结构复杂,存在两个“军工权力中枢”:一个是国防部,另一个是革命卫队。后者掌握更多实际资源,包括导弹、石油出口通道、军工企业和情报网络,而前者则较为“官僚”和“预算有限”。如果歼-10CE交易由国防部主导,革命卫队若不“松口”放油,资金来源就会出现障碍。
而且伊朗确实有“打白条”前科。此前与俄方的多项交易都因结算难题、交货拖延等原因频频生变;与朝鲜、叙利亚等国的往来也曾因财务问题产生争议。中国在“一带一路”实践中已有不少“好心帮忙、最后被赖账”的案例,确实有必要防范风险。
但与此同时,也不能因为对方有“信用疑虑”,就把战略合作全部否定。在军贸领域,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”固然保险,但在一些特殊对象身上,灵活安排、谈判机制、实物结算等方式,也并不罕见。
关键在于:要做到心中有数、手里有底。如果真想与伊朗建立长期、稳定的军事合作关系,单靠一两笔军售还远远不够,必须建立在以下几个基础上:
交易机制要可控。可以考虑以“预付款+分批交付+出口许可”的模式降低风险。比如先交首款、先交小批飞机,然后根据实际使用和后续付款逐步推进。结算方式要多元。伊朗可通过第三国渠道、实物抵押、能源换取等方式付款。这在中伊石油合作中早已有经验,如今可将其复制到军贸领域。
政治承诺要对等。中方提供的是敏感、高技术、高价值军备,伊方需做出相应政治承诺,包括承诺不将武器转售、不用于侵犯第三国主权、不引发地区争议等。战略协作要对称。不能光是单方面卖飞机,还应有军事技术交流、人员培训、联合演练等配套合作,使中伊军事关系向“准同盟”方向发展,而非一锤子买卖。
只有在这样的合作框架下,即使面对复杂国际局势,中国也能稳住战略节奏,而伊朗则能逐步提升国防自主能力,实现共赢。
伊朗想买歼-10CE,这事本身没有问题,问题的关键在于怎么买、用什么方式买、背后有没有清晰的战略互信作保障。郭正亮“建议收现金”的提醒值得重视,但不应成为对伊朗“扣帽子”的理由。毕竟,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可靠的买家,只有真正掌握话语权的卖家。中国作为全球少数能自主研发、出口第四代战机的国家之一,必须学会在“合作”与“防控”之间精准拿捏。这笔交易成不成尚未可知,但它所反映的问题,却值得我们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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